政协“三大职能”履职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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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奕.政协“三大职能”履职之探讨[J].科学咨询,20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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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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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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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出,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是对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履行“三大职能”的新要求,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机遇期,为了应对新形势提出的新挑战,我们应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打造服务型政府。而我们政协在现有体制下,要创造性地履行好“三大职能”,是否有能力创新?是否有创新的空间?回答不仅应该是肯定的,而且,政协的创新空间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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