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权的宪法规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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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建水,黄鹏.预算权的宪法规制研究[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4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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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建水 黄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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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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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CFX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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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预算权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预算权是指确定一个国家预算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权力的总称。预算权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一种宪法关系。分析了宪法对预算权进行规制的内容,预算权纵向划分为中央预算权和地方预算权,横向划分为议会预算权和行政预算权。探索了预算权的宪法规制路径,有利于保障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批准权的决定性权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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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权 宪法规制 依法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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