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式。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是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建立起来的。二十多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明显增长。1957年,全国手工业系统的机械化程度,按使用机器的人数计算,只有3.75%,年劳动生产率最高的不过2000元,到1978年,全国在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轻系统集体工业,机械化程度平均达到40%以上,一些大中城市达到50%左右,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达到6700多元。1980年达到14600元。与初建时相比,生产规模扩大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也有所提高。城镇集体工业建立初期,是以合作小组、合作社的形式出现的,一般规模较小,平均每个合作社只有几十个人,大的合作社也不过一二百人。二十多年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城镇集体工业不断壮大,到1981年末,全国平均每个集体工业企业有二百多人,有的已发展到千人。如上海解放塑料厂,在50年代初期由部分失业服装工人组成,现在已发展到拥有职工1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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