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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罪类推”到“罪刑法定”
作者姓名:曹喆
作者单位:河南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教师
摘    要: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刑事立法始终的,它直接反映着刑法的目的,规范着刑法的基本制度,决定着刑法的体系和适用,因而是刑法中的核心问题之一。1997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是在刑法典的显著位置上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适用刑法平等”和“罪责刑相适应”三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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