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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关于事物矛盾精髓的理论
引用本文:顾有富.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关于事物矛盾精髓的理论[J].学术探索,1993(5).
作者姓名:顾有富
作者单位:玉溪师范专科学校
摘    要: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在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在《矛盾论》中第一次提出了“事物矛盾精髓”的理论。可以说,矛盾问题精髓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概括,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贡献。 一 《矛盾论》是在1937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矛盾论》中有一个贯穿全书的基本思想,这就是毛泽东同志称之为“事物矛盾精髓”的东西,即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相互关系的原理。 事实上,《矛盾论》中所论述的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许多原理及其相互关系都是围绕着这个基本思想展开的。例如,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相互联结、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贯通,具有同一性,这是普遍性,但不同的矛盾或同一矛盾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矛盾双方是怎样同一的,其形式和情形又是不相同的,具有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这是共性,在形式上有着无限多样性。这是个性;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讲的是矛盾的共性、绝对性,而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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