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王咏梅.试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2):42-44. |
| |
作者姓名: | 王咏梅 |
| |
作者单位: |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安徽淮北235000 |
| |
摘 要: | 民事证据制度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现行的民事证据制度因其自身的缺陷已难以适应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本文从我国现行民事证据制度的主要弊端入手,分析了弊端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改革我国现行民事证据制度的具体措施。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民事证据制度 缺陷 证据规则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2)02-0042-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3月1日 |
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Rules in the Evidence of Civil Cases i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