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孔子的义利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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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伟.试析孔子的义利观[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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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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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马列教研部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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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孔子的义利观,即是孔子在义利关系方面的思想,也就是孔子处理义利关系的态度、原则。长期以来,学术界笼统地把孔子的义利观归纳为“重义轻利”、“贵义贱利’。认为孔子重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卑视经济利益。其根据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史记·孔子世家》);“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见利思义”(《论语·问宪》)等有关论述。这是对孔子义利思想的片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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