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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和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徐前权,向阳.论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和仲裁员的法律责任[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作者姓名:徐前权  向阳
作者单位:荆州师范学院政法系!434104(徐前权),荆师附中!434104(向阳)
摘    要:文章首先提出,仲裁员的仲裁行为是独立的公正的私人裁判行为,文章在考察世界一些国家关于仲裁员法律责任的理论观点、法律规定后,对我国仲裁法的相应规定作出了评析。文章最后指出,在我国,仲裁员只应对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

关 键 词:仲裁员  仲裁行为  法律性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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