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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拟禁止地方政府举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从严规范。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中国新闻周刊》)中央单位严禁配备超标高档办公用品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通知》明确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债务  政府采购管理  高度重视  预算单位  地方债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办公用品  编制预算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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