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别被非法行医忽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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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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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在此前,国家工商总局于2006年11月1日,与新闻出版总署针对12类医疗广告实行了"禁刊令"。上述一系列措施,表明有关部门痛打违法医疗广告的决心,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普通百姓。最近,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公共卫生专家、该所副所长李杨,就百姓安全就医问题提醒:安全就医不但看病时要去正规医疗机构,日常也要有防范意识,注意识别和抵制那些非法行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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