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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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项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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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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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值民法典制定之际 ,关于在我国法上是否应当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讨论可谓如火如荼。针对有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功能 ,对不必单独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观点予以了批判。从两种制度的功能比较出发 ,指出了二者在法律功能、适用范围、赔偿依据等方面的不同 ,明确了在我国法上确立惩罚性制度的必要性 ,并指出 ,在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同时也应扬长避短 ,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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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惩罚与威慑功能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5)02-0075-03 |
修稿时间: | 200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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