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湖泊水资源管理立法的制度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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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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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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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制定《湖泊水资源保护法》应该以我国现行的《水法》为根据,兼顾协调《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土保持法》,以达到湖泊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的。同时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几项具体制度的安排。一是确立指定湖泊水资源的保护计划制度;二是对特定农产品耕作和渔业、养殖业的劝告制度;三是湖泊中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制度;四要实施紧急命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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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湖泊水资源 管理立法 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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