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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法角度看影视剧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引用本文:马敬,刘林山.从环境法角度看影视剧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J].社科纵横,2007,22(2):82-83.
作者姓名:马敬  刘林山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摘    要:近年来,国内的一些著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因为个别影视剧组进驻拍摄而引起的当地环境被破坏问题屡见于报端。一方面,这种“景区影视”给当地带来的经济效益确实显而易见,但另一方面,其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则更令人痛心。中国目前相关环境法律规定对这种景区摄影行为并无完善的规范,因此本文拟从该类环境破坏事件出发,对中国相关环境立法的完善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关 键 词:环保意识缺失  新公地悲剧  环境立法完善
文章编号:1007-9106(2007)02-00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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