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美国、欧盟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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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江.比较视野下的美国、欧盟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标准[J].浙江学刊,2007(5):15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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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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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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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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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State Street Bank & Trust Co.v.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 Inc.案例是美国第一个专利保护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案例,这个案例开启了对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的大门,但是产生了许多关于商业方法保护标准过低,产生过量的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的问题.尽管在2000年,欧洲专利局声称欧盟将遵循美国软件授予标准的先例,以便在激烈的全球互联网市场竞争中生存,但是在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领域,欧洲是否跟随美国,却始终未明确.美国和欧盟不同的专利保护体系使得他们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保护的可能性和保护标准的设定上面临不同的问题,也产生了诸多差异.本文通过美国和欧盟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历程和可专利性标准在各国判例中的演变进行分析,比较两者在可专利性上的差异和不足,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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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 商业方法 美国 欧盟 专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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