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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后抢劫不成立未遂
作者姓名:覃叠  施小梅
作者单位: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事后抢劫亦称准抢劫,在理论界上对事后抢劫有无既、未遂的争论很大,司法实践上也是十分混乱。从抢劫罪既遂标准、事后抢劫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事后抢劫只有罪与非罪区别,没有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事后抢劫应属于举动犯,不要求出现一定的侵害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转化未事后抢劫,就构成了既遂,事后抢劫无未遂。

关 键 词:刑法  抢劫  事后抢劫  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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