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赋予司法警察案件初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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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绍东;黎明.试谈赋予司法警察案件初查权[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Z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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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绍东;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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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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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当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办案模式来看,初查是案件查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侦破案件的基础环节。但是目前,理论学界和实务学界对初查这一概念和形式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如初查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争议;行使初查权主体的争议;如何对初查环节进行监督等等问题,尤其是近年由于《律师法》的修改给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拟从赋予检察院司法警察初查权这一视角,探讨如何规范和加强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完善初查制度,以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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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初查的概念与界定 存在问题 司法警察 操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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