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主义中国成立以来,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八年,党和政府在就业问题上着重解决旧中国遗留的四百多万人的失业问题。这个问题到一九五八年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一九五八年以后,劳动就业的重点转移到每年安排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就业。三十年来我国劳动就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非农业就业人数一九八一年已达10,940万人,比一九五二年1,603万人增加了6.9倍,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七十年代后期,城镇普遍出现了大量待业现象。劳动就业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无疑会给社会安定团结和实现四个现代化带来一定影响。本文试就这个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的途径,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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