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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引用本文:胡正謁.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2(1).
作者姓名:胡正謁
摘    要:世界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整体。每一事物都只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环节,都只能存在于与其它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中。为了要了解单个的事物,我们就必须把它从整体中抽出来,暂时孤立地去考察它。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任何一个事物,总是由别的事物所引起的,而这个事物,又总会引起其他事物来。引起某一事物的事物,就是产生这一事物的原因,被某一事物所引起的事物,就是这一事物所产生的结果。事物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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