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同基金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 |
引用本文: | 李操纲.中国共同基金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外社会科学情况,2003(1):43-46. |
| |
作者姓名: | 李操纲 |
| |
作者单位: | 李操纲(南京大学商学院) |
| |
摘 要: | 尽管近几年来中国共同基金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治理结构方面仍然存在着下列问题:法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契约型基金的缺陷,外部市场环境还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有效引导共同基金发展和成长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在短期内实行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强化基金持有人事后补救措施;弱化基金管理公司大肭东的作用,增强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性;在适当时机推行公司型基金;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
关 键 词: | 中国 共同基金 治理结构 对策 |
文章编号: | 1007-1369(2003)01-0043-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24 |
Problem in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f China's Mutual-fund and Countermeasure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