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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拟在北上广汉先试点
摘    要:近日,保监会已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试点工作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大家经常提到的“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关 键 词:“以房养老”  试点  住房反向抵押  人身保险公司  房屋抵押  养老保险  征求意见稿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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