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改革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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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广增
,董梅珍.生活方式改革浅见[J].东岳论丛,1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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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广增 董梅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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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改革生活方式莫忘“总要求”。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始终贯穿着这样一条红线,就是《决定》开头指出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这是根据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作出的科学总结,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则问题。由经济体制改革必然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革,当然也必须按照这个“总要求”、总原则。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指导人们从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式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反而会造成人们思想的混乱,影响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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