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情感观念的发生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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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良运.论中国古代情感观念的发生形态[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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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良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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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物感”说原始朱熹是一位理学家,他在《诗集传序》中倒是很开通地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他不取汉儒之“风刺”说。又云:“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朱子语类》卷八十)他注意到了《风》诗多言男女之情,同时又强调了“感物道情”,说明这位理学家对诗有些见地。须知,最原始的“感物”并最能形成强烈情感状态的,就是感“人”,即男感女,女感男,“因为爱情第一次真正地教人相信自己身外的实物世界,它不仅把人变成对象,甚至把对象变成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24页)中国最古老的典籍之一《易经》,就记录了“感物道情”最原始的发生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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