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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以公益之名
摘    要:李方平诉北京网通,程海诉合肥、北京两地的公安部门,孙勇起诉保监会,公益诉讼接连不断。公益诉讼在国内至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基本呈现出这样一些特征:涉及多数人的私有权益;相对于涉及的公众总体权益而言,个体诉讼的标的往往微不足道;被告通常是公权部门和大型垄断性企业等强势主体。就这些特征,我们不难理解,公益诉讼为何常以败诉告终,但即使败诉也可以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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