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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策天津市规定装修私拆乱改行为最高罚10万元新的《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规定,任何私拆乱改的装修行为都将被罚款,罚金最高可达10万元。此外,装修房屋的房主应当将拆改行动告知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小区如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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