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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邸江杉.再论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8(4):39-41.
作者姓名:邸江杉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天津,300170
摘    要:取得时效制度保护真正应该取得权利的勤勉之人,在保证良好经济秩序的基础上,使得物尽其用,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保证了交易安全。所以我国民法典应当增设取得时效制度,这对完善民事法律制度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保护  所有权
文章编号:1008-9055(2006)04-0039-03
修稿时间:20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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