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司兼并收购法律初探
引用本文:陈玉玲.公司兼并收购法律初探[J].新疆社会科学,1996(6).
作者姓名:陈玉玲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摘    要:兼并,一般指两个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新组合,组合后只有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另一个公司被其吸收.(这种情况也可能出现在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但重组后,只存在一个公司).我国《公司法》将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显然,狭义地看,兼并只是吸收合并,是与新设合并相对的一种合并形式.我国《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兼并”下的定义为:“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