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良心在道德接受活动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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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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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马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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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精神形态和实践形态相统一而存在的道德,无论就其自身特性、内在结构还是存在状态、作用方式来说,都内在地、逻辑地包含着一个中介转化层次,这个中介转化层次就是道德接受活动。正是道德接受活动的存在,才使得道德的精神形态与实践形态的相互转化成为可能。一“道德接受”是由“道德”和“接受”两个词构成的复合词,词义的重心在“接受”上。“接受”问题是西方人文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与接受有关的词频频出现在释义学、接受美学、传播学等学科的研究文献中。但遗憾的是,《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近年来我国出版的收集了科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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