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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索取权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激励——广东连南、连山、乳源等地区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单纬东,许秋红.剩余索取权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激励——广东连南、连山、乳源等地区的实证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36-39.
作者姓名:单纬东  许秋红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广州,510665
基金项目: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 , 广东省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以剩余索取权理论为依据,通过实证分析探讨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激励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必须要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当地群众)的剩余索取权问题,从资源拥有者的利益出发,让他们成为自己文化开发的最大受益者.

关 键 词:剩余索取权  非物质文化  资源保护
文章编号:1671-8402(2007)01-0036-04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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