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产权”的实践逻辑——对湖北S镇土地承包纠纷的学理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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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亮.土地“新产权”的实践逻辑——对湖北S镇土地承包纠纷的学理阐释[J].社会,2012,32(2):144-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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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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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郭亮,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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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产生原因、特征及化解机制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土地纠纷研究”,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跨学科学术工作坊“制度转型期的农村地权冲突研究”(IAS-FudanXSGZF10002)等课题的最终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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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根据湖北S镇的调查发现,土地承包纠纷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制度性原因。在三起土地纠纷中,农户的抗争依据不是来自现有的土地法权规定,而是来自前期制度形态所塑造的土地认知方式。祖业权、生存权和土地占有的平均主义诉求是这种土地认知的部分内容。这种土地认知与新产权的规定发生了冲突,以致基层政权无法有效地应对。因此,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土地产权的变革需要虑及产权变革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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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纠纷 农户的土地认知方式 新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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