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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财政审计
作者姓名:潘仲海
作者单位:中共开县县委党校讲师,405400
摘    要: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但是,由于财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财政审计缺乏研究和了解,财政审计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概念,

关 键 词:依法  合法  颁布  人民政府  地方  事业组织  规定  《审计法》  国务院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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