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共领域作为国家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间地带,需以公共权力与社会行动者的良性互动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目前,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在传统文化遗存、共产党执政、多党合作协商的政治形态与历史背景下,社会行动者作为一种具有复杂、被动变量的社会构成,其成熟对中国公共领域的构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多元社会形态下,利益多样化所形成的社会行动者主要包括精英阶层、中产阶层及弱势群体等,他们在公共领域参与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人性私欲性在无法实现利益"帕累托最优"状况下导致公共领域"公共性"畸变与"搭便车"参与;社会民众政治人格在转型期形成的迷茫与偏差造成公共领域参与的失范、失效与政治冷漠;传统家国二元思维、"臣民文化"、权威人格等思维模式使社会行动者陷入公共意识缺乏、主动性丧失以及权威崇拜与追逐之危险中。基于此,社会行动者的成熟需形成以公民道德建设、现代政治人格塑造、公民文化培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构建体系,以文化和制度的内外双重作用为中国公共领域构建提供独立自主、理性积极的参与主体,即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以执政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力将是最终决定中国公共领域构建实效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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