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解决私自收养问题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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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北京:解决私自收养问题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J].社会福利,2011(2):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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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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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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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导致已经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在2004年已集中解决一次的基础上,2010年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再次与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本市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推动这一问题的深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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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权益 北京市 保障 收养 2010年 合法权益 养子女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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