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乎三子者之撰”集讼拾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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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祥保.“异乎三子者之撰”集讼拾得[J].学术研究,1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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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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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语·先进》“异乎三子者之撰”中“撰”字的训释,由来各异。郑玄释为“善”;孔安国释为“才具”(王力《古代汉语》同);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注:“撰,述”。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诠释,皆值得商榷:“善”作为道德观念,在这里不应有“异”可言,且说“不同于……之善”,也不合语法逻辑。故郑说失之。通观前文,“三子者之撰”实指三子之志向(杨伯峻《论语译注》即主此说),并非其才具。所以训“撰”以“才具”颇嫌牵强。朱东润训撰以述,殊不知“撰”单用当“述”讲是用于“属辞纪事”的(先秦尚无此用例),即从手写而非从口说的,所以其解亦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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