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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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彦,杨磊杰.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J].成才与就业,2009(15):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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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彦 杨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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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方是某企业的临时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工作几个月后,小方偶然得知,企业的集体合同规定,公司职工的最低工资为1200元/月。于是小方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补付少发的工资。公司给出的答复是:集体合同是公司与企业工会签订的,只适用于正式职工,对临时工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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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合同效力 公司职工 企业工会 最低工资 合同约定 临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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