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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适用与"民意"
作者姓名:卢建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就我国目前的情形而论,死刑与民意的关系问题集中在两个层次、两个阶段:一是宏观层次、立法阶段,即死刑存废与民意的关系;二是微观层次、司法阶段,即民意对于个案中死刑适用与否的影响.若将这两个层次联系起来,则会发现两个有趣的现象:一是,在前一个层次上,似乎普遍的民意是反对废止死刑的,这与作为社会精英的法学家强烈要求废止死刑的态度形成鲜明对照;而在后一个层次,虽然也有要求对刘涌执行死刑这样的个案,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针对具体案件所发表的所谓民意基本上都是要求枪下留人、免处死刑的.

关 键 词:死刑  死刑废止  民意  立法完善
文章编号:1001-8204(2005)05-0105-08
修稿时间:200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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