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产业理论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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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芳林.全国第三产业理论研讨会在广州举行[J].广东社会科学,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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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芳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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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由全国经团联、广东经济学会,广东社会科学院及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召开的全国第三产业理沦研讨会于1986年11月中旬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实际工作者一百多人,围绕第三产业若干主要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 关于第三产业的概念 与会代表认为,第三产业这个概念全世界各国都巳使用,我们对第三产业的探讨研究是以承认这个概念为前提的;只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其内容与资本主义的有所区别。 二 关于第三产业的划分 关于第三产业的划分范围,大部分代表赞成其应包括五大部分:基础设施产业(电力、自来水、煤气等);提供联系条件的产业(运输、信息等);商品流通和服务产业;“软件”产业(提供各种经济决策、技术决策的咨询产业等);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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