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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吏治与洪朝选的吏治思想
摘    要:洪朝选,字芳洲,福建同安人,进士出身。在明代嘉靖、隆庆两朝年间,曾任户部主事、吏部郎、佥都御史、副都御史、刑部侍郎等职,后因得罪大学士张居正而挂冠返乡。家居十余年,潜心读书著作。明代中央的六部中,以吏部的职权最重要,掌管文官的选拔与监督。明代的御史是天子的耳目,“凡大巨奸邪、小人构党者劾;百官猥茸贪冒者劾……遇考察,则同吏部,司黜涉大狱重囚会鞠于外朝,则同刑部……至建议大事,适推大臣,廷鞠大狱,皆得预”。洪朝选长期担任御史与吏部郎,对于吏治问题形成了一套看法,值得我们整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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