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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选拔应兼顾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汉代察举制的启示
作者姓名:陈荣香  杨月坤
作者单位:江苏工业学院;
摘    要:
我国封建时代选拔官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察举、荐举和科举。察举是由地方官员首先考察,发现人才后向朝廷举荐,即先察后举;荐举是由专门负责官吏人事工作的中正官将各地推荐的人才分为三六九等,然后向朝廷举荐,即荐而后举;科举是通过分科考试,将考试合格人才向

关 键 词:启示  荐举  考试方式  人才选拔  选拔人才  地方官员  人事工作  察举制度  合格人才  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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