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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转移
引用本文:张义华. 举证责任的转移[J]. 河南社会科学, 2007, 0(6): 55-58
作者姓名:张义华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外事处,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举证责任有两层含义: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在具体的诉讼中可以发生转移的只能是后者.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种责任为什么可以转移,它又是如何转移的.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应:辩论主义原则为举证责任的转移提供了可能性,当事人提出本证和反证的证明活动是举证责任转移的表现形式,法官对证据的自由评价在具体的诉讼中指引着举证责任的转移.后两者共同构成了举证责任转移在具体案件中的运作过程.

关 键 词:举证责任  辩论主义  本证  反证  证明评价
文章编号:1007-905X(2007)06-0055-04
修稿时间:2007-08-20

Transformation of the Evidential Burden
Zhang Yihua. Transformation of the Evidential Burden[J]. Henan Social Sciences, 2007, 0(6): 55-58
Authors:Zhang Yihu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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