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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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仕琦,阿斯比约恩·艾德.《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意义[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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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仕琦 阿斯比约恩·艾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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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人权宣言》的巨大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要求尊重每个人的自由与尊严的道德纲领,二是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工程,它要求各个层次持续不断地努力,使人权在道德、政治和法律诸领域真正为人人普遍享有。人权概念合乎规范的发展在17、18世纪就出现了,导致最初的自由主义的立宪尝试;但其后日益遭到保守的反动势力或反自由主义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的抵制。《世界人权宣言》恢复和巩固了上述合乎规范的发展过程。精言》还扩大了自由与平等这一对孪生概念的含义,进一步充实其内容和相互关系。与传统的概念相比,《宣言》把18世纪的公民权概念、19世纪的政治权利以及本世纪的经济和社会权利三者结合起来,从而充实了人权的内容。《宣言》要求这些权利不分地域普遍得到尊重,使世界上人人得以享有;《宣言》启动了国际法的革命,使对遵守人权状况的监督成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宣言》本来是《联合国宪章》设想的国际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由于它的启示,在全球和地区两个层次上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制订国际标准的工作。全球化日益强大的影响可能改变这一秩序的体系结构,因为民族国家正在失去原有的一部分重要职能。在演变中的全球社会的规范体制中人权将发挥不可缺少的整合作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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