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长期停牌问题的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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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媛,孟召友.对上市公司长期停牌问题的治理[J].经营与管理,2009(1):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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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媛 孟召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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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媛(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孟召友(兖州矿业集团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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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内地上市公司停牌分为例行停牌和警示停牌两类。例行停牌,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处于基本正常状态,但发生了上市规则或交易规则要求停牌的重大事项而必须停牌,例行停牌的公司在事项完成后披露相关公告的当天上午10:30复牌交易;警示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或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根据上市规则或交易规则的要求而停牌,以警示投资者注意异常事项或敦促上市公司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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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停牌 治理 司长 交易规则 上市规则 股票交易 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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