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建立医保统筹总额预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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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发金.广元建立医保统筹总额预付制度[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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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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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元市医保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后,从参保人员就医费用发生到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拨付有一定周期。为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保费用的资金压力,今年,广元市向年统筹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统筹总额核定额1个月的标准预付统筹费用,其中2012年按分级管理办法被评为A级的,按2个月的标准预付。2013年市本级预付统筹费用1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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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保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 广元市 经办机构 总额 预付制 分级管理 结算 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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