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传播的受众主体观念与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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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萌.论电视传播的受众主体观念与服务意识[J].江淮论坛,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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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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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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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大众传播媒介竞争激烈。作为接受对象的每个个体,都位于大众传播的中心,使受众的个体乐于接受是信息传播的基本条件。电视传播要想在众多的大众传播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广泛的受众,必须树立牢固的受众主体观念和传播的服务意识。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论述。受众是传播的重心受众,大众传播的对象,为信息传播过程中接收的主体,电视传播中指电视观众。他们是传播的重心。受众是电视传播的接收者,信息传播的目的地。无论传播者提供什么信息,信息所包孕的社会的、文化的,伦理的和艺术的内涵,只有在受众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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