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百家的和谐法律思想及现代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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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忠好. 先秦诸子百家的和谐法律思想及现代价值[J].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7(5): 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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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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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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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淮海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保障研究,项目负责人:宋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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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秦时期是中国社会大变革的时期,诸子百家思想活跃,学术上一片繁荣。尤其是儒、墨、道、法四家,他们的法律思想中蕴涵着丰富的社会和谐理念,其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和德法并行的治国方略,凸现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动和借鉴作用;而在学术上,他们之间既相互争斗,又相互影响,从而促进了法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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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诸子百家 法律思想 和谐 现代价值 |
On the Harmonious Legal Ideas of Various Schools of Thought in the Pre-Qin Period and Its Modern Valu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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