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察举制度与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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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海燕,丁红旗.东晋南朝察举制度与文学[J].青海社会科学,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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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海燕 丁红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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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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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皇权的恢复与振兴,南朝渐趋加强了秀才、孝廉的察举,这是时势所趋;但相比而言,两者并非平行发展,察举秀才更受时人的青睐。稽之史籍加以考证,可以看出:(一)人才更多的是以自身的文学才华而被举荐;(二)对于策文的评价,东晋南朝不再沿袭两汉以来直言极谏、补察时政的传统,而是极其重视其中的文采、藻饰。这也即姚察、李谔说的以"文史取人"、"利禄之路"的真实内涵。这种举荐、衡文的标准极大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热衷文学的风尚;但因种种原因,它并没有带来文学的真正繁兴,反而让南朝文学走上了一条在故实、辞藻等技巧上互竞高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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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晋 南朝 察举制度 文学繁兴 藻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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