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的法哲学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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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庞正.试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的法哲学思想[J].江苏社会科学,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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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庞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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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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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1869)一文中写道:“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结果得出这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整个大厦的栋梁’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轻蔑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作为其伟大思想宝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来日益为国内诸多学者所关注,而对与市场经济形影相随的法的现象的研究在市民社会理论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本文试以马克思从新理性批判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飞跃这一思想发展阶段为主干线索,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的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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