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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成效与代价并存
引用本文:孙自铎.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成效与代价并存[J].调研世界,2002(8).
作者姓名:孙自铎
作者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摘    要:自1993年以来,全国至少有7个省 60多个县先后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主动积极探索,虽然各地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多是联系粮食购销,实行税费合并;试点的具体办法是“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改革的典型形式有三种,即农业税费“征实”、“费改税”、“土地综合负担大包干(朱守银,1999年)。其原则性的要求是,既不减少政府财政收入,又要能保证国家掌握一定粮源;既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又要能保证乡、村行政组织正常开支需要。改革的目标,都是力图把农村基层税费制度,农村基层财务制度,粮食的购销体制,以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放在一块一揽子解决。各地改革试点虽然提供了许多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没有一个地方的做法可以作为向全国推广的典型。2000年中央决定在安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省试点,吸取了各地试点中的一些做法,更多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政府力图从制度上创新一种新型农村分配关系,从机制上彻底解决长期困扰的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的难题。改革的范围、力度、做法均是以前所不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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