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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罗文正,古祖雪.试析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J].湖南社会科学,2002(4):35-37.
作者姓名:罗文正  古祖雪
作者单位:衡阳师院 法学教师 (罗文正),街阳师院 教授(古祖雪)
摘    要:国际知识产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的部门业已形成,其核心便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原则。根据原则的普适性不同可区分为:基本原则和特殊性原则。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最低保护标准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关 键 词:国际知识产权法  基本原则
文章编号:1009-5675(2002)04-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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