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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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桂丛
,谢双林.供销社体制改革势在必行[J].学术论坛,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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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桂丛 谢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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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由农民集资入股办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后来,经过人为的升级过渡,转变为国营经济,农村商品流通也就完全由国营商业控制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过去由国家直接经营的供销社体制就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加以改革,这种改革的客观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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