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投保人是消费者,受益人却是银行 房贷保险中的“霸王条款”
引用本文:窦红梅.投保人是消费者,受益人却是银行 房贷保险中的“霸王条款”[J].社区,2004(5).
作者姓名:窦红梅
摘    要:赵先生看中了市郊一套总价近50万元的商品房。他到银行申请10年期按揭时,银行要求他购买住房抵押财产保险后才给贷款;求贷心切,赵先生从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了一份10年期的抵押住房保险,保费达2400余元。赵先生仔细研读保险合同后发现,在合同条款上“第一受益人”竟然不是自己,而是银行。明明是自己交的钱,为什么“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到银行指定的账户”?有关人士认为,依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应当是由投保人指定。购房者花钱给自己的房屋买保险,而银行是第一受益人,这与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保险公司说,保险受益人定为银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